无证无照经营、维修价格不透明等诸多问题导致维修企业诚信缺失等连锁反应,一直阻碍着浙江省嘉兴市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日前,《嘉兴市机动车维修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的预检制度和补充合同将使维修过程更透明,有效防止缺陷“越修越多”,工时、配件费用也将明码标价,进一步维护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预检制度,车主所修车辆经过维修预检后,维修厂必须制定出一个维修方案。如果车主对方案有异议,可以选择不在这家维修厂维修。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需要变更维修项目的,也应事先征得车主同意并订立补充合同。 在维修配件选用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的配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附有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对于使用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的,应当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征得车主书面同意。车主也可选择自备配件,不过也要提供配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办法》对维修费用的计算、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以及结算清单都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维修企业的“工时定额及工时单价”的备案制度,杜绝维修企业对车主漫天要价。 一般的4S店或国家一类汽修厂在维修完成出厂前都要对车辆的维修效果进行检验。但是,一些技术力量不足或人力资源不充裕的廉价修理厂,往往出于成本考虑而“省略”了这一道工序。对此,《办法》另有“撒手锏”。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与车主结算费用时,材料费与工时费应当分项计算,并出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监制的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否则,车主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此外,为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嘉兴还将建设具有维修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等功能的开放式技术平台,以实现企业维修行为更透明,有效防止缺陷“越修越多”。 |
Copyright@2025 Wanli Transport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万里集团官方微信
万里运业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