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陕西省政府在渭南市白水县召开全省发展通村客运现场会。会议提出,三年内将对全省一万辆新增及更新通村客运车辆发放购车补助,平均每辆车补助两万元。据悉,这是陕西省首次大规模研究部署通村公路客运工作。 截至2008年年底,陕西省86%的建制村通公路,7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全省通村客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使通村客运更好地惠及广大百姓,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三年内,对全省新增及更新的一万辆通村客运车辆给予购车补助,其中,2009年补助5000辆,2010年补助3000辆,2011年补助2000辆,平均每辆车补助两万元。此次补助的对象为县域内正式许可的运输企业从事通村客运的车辆;补助范围为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村的客运班线,包括村到县、村到乡镇、村到村三种班线。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新增或更新的通村客运车辆全部采取公司化经营,各级运输主管部门要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公司化改造,做到法律依据统一、管理政策统一、车辆选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车辆选型以市为单位,要结合地形条件、道路技术状况、客源分布等因素,选择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的车型,鼓励发展符合《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的通村客运专用车型。 会上,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对白水县“三农快客”经验和近年来通村客运发展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做好通村客运线网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关键要突出覆盖广、通达深、城乡连、换乘便,加快形成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规模充分、布局合理、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通村公路客运网络。在运营模式上,要灵活采取多种客运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允许客运车辆采取定线、定班,一线带多村,定区域、不定班等经营模式。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的通村客运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客运企业在安全运营上的市场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对经营活动、安全状况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把好“人、车、路”三个环节。在市场管理方面,要抓紧完善通村客运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搞好通村客运市场的调研分析和动态监控。同时,要实现客运服务品质化。 为推动通村客运发展实现新突破,洪峰强调,首先要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强力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从发展“三农”、改善民生的要求出发,高度重视通村客运发展,强化组织领导,使通村客运真正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要遵循路站运一体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的要求搞好规划布局;要研究分析当地通村客运发展状况和主要问题,拿出具体的安排落实意见,强化工作措施,层层组织动员,全面掀起高潮。其次要加强政策扶持,破解资金难题,力争实现三个“一点”,即财政投入一点,税费减免一点,用地倾斜一点。第三要整顿市场秩序,必须取缔“黑车”,引入竞争,加强监管,搞好服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曹森说,大力发展通村客运,就是要解决农村客运网络末端的“短路”、“断路”等运输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由重视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向路运并举、完善通村客运网络转变,由满足于“开得通”向“开得好”、“走得安全”转变,由重点抓县乡通达向通村客运网络化、一体化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抢抓通村客运发展新机遇,要坚持政府推动、行业主导、企业运作、市场经营的原则,切实抓好设施建设、网络发展、结构调整、服务升级、监管强化,全面推进通村客运发展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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