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客运站必须配齐行包安检设备
文章作者:孙妍     发布时间:2008-06-30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的行包安检工作,努力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一级、二级客运站都配备行包安检设备,有条件的地方三级客运站也配备行包安检设备。

        为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交通安保工作,交通运输部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山东等省区市,力争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完成二级以上客运站行包安检设备配备工作。

        据了解,行包安检设备配备数量要求为:每个一级客运站应配置至少两台行包安检设备,每个二级、三级客运站应配置至少一台行包安检设备。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应当对客运站行包安检设备给予投资补助。经商地方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补助资金可从客运附加费、运管费等资金中列支。同时,为降低成本,加快工作进度,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配发行包安检设备。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 Wanli Transport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万里集团 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13289号